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xx]54号)要求,为推动我省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经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精神,配合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以在青少年中具有广泛基础、深受学生喜爱的足球运动为载体,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他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将我校体教结合共育体育后备人才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工作方针
坚持一个结合,两个目标的工作方针。即体育与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以增强体质和形成体教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为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赵芳
副组长:司武刚章娣
成员:吴勇 张彪 陶文治 各班班主任
(二)确定布局班级
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足球联赛。
1、全校共有班级20个。
2、每年定点定时举行足球赛
(三)明确职责分工
体育组和各班班主任要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做好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和推动工作。
1、体育组负责足球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
2、各班班主任组织好球队的训练和人员的出席
(四)要求
1、必须由主管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
2、必须完善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
3、要求组织足球教师(教练)参加相关的培训;
4、加大足球教学在体育课教学中的比例,在校学生每周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5、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的比赛。
四、其他
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下发的配套文件执行。
一、主办单位:
xx市教育局、xx市体育局
二、参赛单位:
各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比赛组别:
1、小学男、女子甲组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2、小学男、女子乙组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3、初中男、女子组为、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四、比赛时间:
20xx年4月--5月。
五、比赛地点:
市人民体育场比赛、各组别前八名参赛学校。
六、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有我市中小学正式学籍,代表学籍所属学校报名参赛。参赛运动员不得临时转学参赛,凡有弄虚作假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全部比赛成绩,通报批评,并停止该校两年参赛资格。市教育局、体育局将联合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
2.入选省、市足球队的学生,经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确认,方可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比赛。
3.学校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方可参赛。
七、报名和报到:
1.各学校必须至少组建一支队伍参赛,在校学生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学校组建两支队伍参赛、小学校园足球试点校必须组建两个年龄组别参赛。
2.每个年龄组别队报领队1名(必须是校级领导),教练员1-2名,队医1名,运动员12名。小学男、女子乙组报运动员10名。
3.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按规定格式打印),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加盖所代表单位和体检医疗单位公章,于赛前20日内到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名。
4.报名时本地户口运动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学籍卡,外地户口运动员没有身份证必须出示户口本和运动员学籍卡、经教育局基教科盖章确认方可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5.各参赛队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一定数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每名运动员的保单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
6.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原则上不得替换。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参赛队抽签分组,预赛分小组单循环积分赛,取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淘汰赛。
3、前八名决赛采用主客场淘汰制。
4.初中组采用8人制,比赛采用5号球。
小学甲组采用8人制,比赛采用4号球。
小学乙组采用5人制,比赛采用4号球。
5.比赛时间:
(1)小学甲组比赛时间为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2)小学甲组比赛时间为全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3)初中组比赛时间为全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6.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初中组和小学甲组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8名,替补运动员4名,可从中替换4名,小学乙组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5名,替补运动员5名,可从中替换5名,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换人,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7.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此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阶段的红黄牌带入交叉赛。
8.如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9.每队必须备有2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且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10.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11.比赛穿带软底胶钉的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
12.每场比赛各参赛队需按规定的时间上场比赛,若有意延误开球时间(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不正当行为,大会将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九、奖惩:
1.无故不组队参赛的学校将在学校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中扣5分。
2.凡是经资格审查认定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该队名次、成绩,由后面的队依次递升并在全市通报。
3.运动员凡有谩骂、侮辱对方行为的,或有打人,故意伤人,以及不尊重裁判的,视情节严重,对该参赛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全市通报。
4.本次比赛,各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各组别前二名队伍代表xx市参加镇江市“市长杯”校园足球总决赛。
5.本次比赛,各组别评选一名优秀教练员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6.本次比赛,各组别评选一名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并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7.本次比赛,各组别评选一名体育道德风尚裁判员并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十、裁判长、裁判员、仲裁委员和选材委员名单由xx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xx市体育局竞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