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每年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烟花爆竹等野外火源将成倍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我街道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森林防火意识
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特别是村村响,大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在重点地段、进山入口处设置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标语牌,要把有关防火村规民约和措施印制下发到各家各户,做到人人皆知,要签订护林防火工作责任状,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管理与检查,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林区重点防火地段设卡,严禁烧纸钱燃放鞭炮,严禁火种上山,加强日夜巡查,以确保万无一失。
1、召开街道、村(社区)、组干部会议,对全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部署,三级联防。
2、在春节期间街道不定时间派湘L32185、湘LC3238加大巡逻,并用车上广播进行宣传。
二、建立专门机构与森林灭火应急队伍
为确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谢小康主任担任,副指挥由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李芳清担任,办事处所有干部为成员,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办事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廖胜华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事务工作。各村(社区)均应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应急反应领导小组,组建一支人数在10—15人的抗击森林火灾突击队,落实好应带的扑火工具,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临战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第一分队队长:孙小林
队员:龙柏林、李芳清、罗向军、王梅、杨春梅、
王燕华、邓艳丽、李启西、肖星、邢少玉雷四古、孙小东、李宇、李丽峰陈巍
第二分队队长:李强辉
队员:陈小芳、刘立峰、张丽娜、雷凌、邱志华、
廖胜华、杨天明、曹红霞、唐石金、李小英、邓春华
三、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后,各有关村(社区)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在5分钟以内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和确切地点、方位以及增援人员行动路线、接头地点、办法等情况,准确地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报告,报警电话为:。
2.村(社区)干部应立即集中并带领本村扑火队员迅速赶赴起火现场组织灭火。
3.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在现场指挥,协调配合街道扑火队采取行动和继续发动群众投入灭火。
4.当情况紧急需要增援时,有关邻近村接到通知后,应在较短的时间内组织好队伍赶赴火灾现场增援,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服从命令听指挥。
四、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接到火警电话时,应首先向值班组领导汇报,之后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2.当天值班带班领导接到火情后,应迅速通知街道全体扑火队员,5分钟内赶到街道办事处集中,并换穿灭火专用服装,携带灭火工具,投入灭火。
3.以队为单位,由队长负责集中本队队成员,乘车赶赴出事现场投入灭火。全体成员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全体成员注意扑火安全,严禁个人单独行动,在灭火过程中各小组应经常清点人数,互相照应,齐心协力,全力扑灭山林火灾。
4.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一人驻办事处指挥协调,一人在现场指挥。
五、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后,林业公安应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村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调查,对人为因素引起森林火灾的,要坚决查处。
六、抢险灭火后勤保障
1、火场向导:发生火灾的村应为各个扑火队配备一名熟悉火场地形道路的向导,根据山形地貌及风向、风力判断,采取适当的扑火路线。
2、物资保障:后勤组应在扑火队出发前为每位扑火队员发放手电筒、毛巾、打火棒、备好水以充分补充体力。
3、灭火器材:街道办事处并投入3-5万用于用于物资补充,街道森林防火器材室备有扑火工具500把、砍刀500把及打火棒500根、铁铲500把、手电200把等。
七、森林火灾扑灭后,街道办事处将配合市有关部门抓紧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与连带责任人,发生一起,落实一起,处理一起。
八、各村(社区)应根据上述精神,制定具体的森林扑火抢险应急预案。
九、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