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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移交公安局后怎么处理?

时间:2023-09-15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

1、公安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实施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公安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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