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6

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6

时间:2024-07-16 来源:乌哈旅游

  20xx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以及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区政府法制办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20xx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制约体系,增强矛盾化解能力,全面推进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全局谋划,统筹联动,打造法治建设新局面

  1统筹部署工作任务。

  一是通过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政府法治工作建设中的统领作用,推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的良性运行,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置于政府全局工作的“龙头”来谋划推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印发《20xx年温州市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xx年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六大目标十六项任务,逐条逐项分解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予以落实。并对工作要求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机制,要求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召开讨论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做好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工作。同时,还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按规定举行听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创新公众参与方式。

  二是召开全区政府效能建设、法治建设、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推出“三张清单”,要求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通过全面“清权”、大幅“减权”、公开“晒权”等措施,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2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着力在规范、指导、提升部门和街镇法制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抓示范。根据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统一部署,我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区法制办根据创建条件和要求,在执法单位主动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审核筛选,确定培育对象并及时报送培育情况。5月份,区国税局和区卫生局已通过考评验收,经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公示命名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是抓先进。

  2月份,下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xx年度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温鹿政发〔20xx〕6号),授予区公安分局等4个单位“20xx年度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区司法局等6个单位“20xx年度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单项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李自瑞等25人“20xx年度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二)职权清理,深化改革,推动依法行政新态势。

  1推进权力清单工作。为切实做好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有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真正做到按“单”用权。上半年,我区全面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在完成前期全区权力清单“一报”梳理工作的基础上,5月份,区法制办收到区编委办整合的权力清单“一报”材料后,抽调本部门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理论实践水平的法律精干力量,组成权力清单审核工作小组,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对上报的43家部门单位共计8000余项职权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每一项权力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在格式、内容、依据等方面做全面规范性审核。期间还多次开展科室内部研究讨论活动,坚实踏出依法清权、减权、制权的每一步。截至6月初,已全面完成权力清单“一审”工作。同时,区编委办与区法制办联合召开权力清单“一审”专题研讨会,肯定区法制办在“一审”工作中的成绩,并通过认真分析讨论,较好地统一了“一审”的标准和口径,为下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理清思路、提供参考。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鹿城区电子政务工程规划建设始于20xx年6月,截至今年,我区已建成内容完整、系统功能较为实用、全面的政府信息化工程,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同时,我区还开辟了工程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专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等工作推进情况予以及时公开,加大政府信息的宣传力度,取得较好的社会反映和效果。截至6月底,今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547条,累计公开48739条,区公开办处理依申请公开8件,处理投诉2件。此外,我区积极做好法制信息报送、宣传工作,按照《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加大信息报送力度,上半年,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48篇,市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178篇,刊发《鹿城法治政府建设》5期。

  (三)规范审核,健全决策,形成制度建设新规范

  1增强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重点,切实提高制度保障质量。

  一是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xx年度鹿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和鹿城区“十二五”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库的通知》,将《鹿城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7个计划项目列入20xx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同时,对“十二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予以调整,将《鹿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56个计划项目一并列入项目库,并就各项目库项目制定完成状态予以明确,提出了尚未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

  二是做好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内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内容均需在会前提交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对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的30余项议题内容进行法律审核,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谋作用。

  2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进一步落实《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将“三统一”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等相结合,通过法制机构事前介入,提供审核服务,不断强化刚性约束,从整体上提高我区行政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其中,对由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起草论证、报送审核等程序,由区法制办负责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进一步促进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截至6月底,共审核涉法文件65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其他涉法文件20件,共出具审查意见23件,编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18个。3月份,组织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20xx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24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本次清理范围,并对清理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各部门清理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将保留的141件、拟修改的32件以及废止的75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3强化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审核监管负责、领导签发负责”四级负责制,明确合同承办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合同订立、履行和合同争议解决及合同签订后的档案管理与工作中的职责,确保政府民商事合同合法有效和安全履行。同时,对涉及重大政府基础建设项目的合同,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较好地防范了各类法律和经济风险。上半年,共完成行政机关民商合同备案169件,行政机关民事合同审查26件,出具审核意见17件。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合法决策的重要保证,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上半年,我区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

  一是区法制办开展了“鹿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区直单位)问卷调查”活动。下发《关于开展鹿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了解我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现状、服务需求和对律师服务的意见。此次调查收到43个区部门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其中37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认为法律顾问服务实效良好。同时,各部门单位也积极建言献策,如区住建局提出该局应聘用熟悉建设工程专业法律法规的律师等,提高了法律顾问服务政府机关的质量和针对性。

  二是区司法局开展了“鹿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律所)问卷调查”活动,收到21家律所的书面反馈意见,征集各顾问律师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区法制办联合区司法局召开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松台街道等12家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同时也邀请了九位资深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讨论交流。各单位负责人和顾问律师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机制、体制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磋商,并就顾问律师如何更好地参与政府法律工作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四)夯实基础,巩固提高,推进执法监督新拓展。

  1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6月份,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统一清理工作。共涉及单位100个,其中行政机关26个,事业单位74个。权力来源分布上,法定职权单位26个,法律法规授权执法单位6个,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单位28个,交办形式持有执法证件的单位40个。持证人员性质上,法定职权持证人员为540个,法定授权持证人员45个,受委托执法持证人员281个,交办执法持证人员125个。在清理过程中,注销无效过期执法证件33个,其中法定职权证件14个,授权证件5个,受委托证件5个,其他过期证件9个(系过期老证,职权来源不明)。本次统计涉及总人数998个。

  2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统计工作。为系统掌握我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改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6月份,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上半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全区28个部门单位,承办行政处罚案件139254件,办结案件137829件,其中采取警告措施的128件,采取罚款措施的139010件(罚没款总额33981376。3元),采取没收违法所得措施的为31件,采取没收非法财物措施的136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措施的12件,采取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措施的12件,采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措施的1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2771人,其中,启动听证程序的377件。全区申请行政许可15075件,受理14211件,准予许可14046件。

  3深化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上半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我区各执法部门按照《鹿城区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环境、人民群众关注度高以及其他社会敏感性强等的处罚结果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截至6月份,全区8家执法单位在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203件,区公安分局128件,区发改局4件,工商鹿城分局16件,区环保局24件,地税鹿城分局53件,区城管与执法局921件,区国税局45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2件。

  (五)发挥优势,综合施策,营造社会和谐新氛围。

  1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年初以来,我区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将行政复议提升工作作为今年区政府办公室“十大项目”的之一,全面提高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一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地宣传行政复议工作,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通过专门设立复议投诉接待室畅通复议渠道、加强群众联系,同时,积极参加鹿城区法律先锋志愿者服务队,为市民提供行政复议等法律咨询服务。

  二是提高复议案件听证率,努力使听证率达到10%以上。截至6月份,全区申请行政复议案件25件,受理复议案件25件,受案率100%,审结26件(含上期结转4件),其中维持行政复议申请24件,撤销2件,纠正率为7。6%。听证案件3件,听证率达到12%。

  三是对疑难复杂案件,除书面审理以外,尽可能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查清事实。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多,呈现出类型多样化、矛盾复杂化的特点,区法制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变以书面审查为主的传统审理模式为书面审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行政复议审理模式,妥善处理了一批疑难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严管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区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复议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之间的沟通与联动,对应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及时与区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做到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有效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督促力度。上半年,我区共收应诉案件11起,均做到积极出庭应诉,首起应诉案件由区政府领导亲自出庭,其中撤回起诉6件,确认违法4件,黄某等5人诉区政府不服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诉讼尚在审理中。

  3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去年底,为加强对全区行政调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我区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调解依据公告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继续开展行政调解依据梳理和公告工作,并加强行政调解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目前,我区有行政调解职能的单位18家,法定行政调解项目57项。截至6月底,我区调解案件总数为4419件,其中调解成功2638件,调解成功率达82。3%。其中,工商局2457件,发改局25件,教育局6件,人力社保局1119件,科技局7件,旅游局24件。

  4全面加强鹿城金融仲裁服务工作。区金融仲裁院自20xx年3月份入驻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后,全面加强对仲裁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一是依托借贷中心的平台,规范中心出具的借款合同,将仲裁条款列入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范围,为合同争议纠纷提供“经济、便捷、快速”仲裁法律服务。

  二是突出重点,拓展案源。以服务社会为出发点,努力拓展仲裁服务范围,进一步明确具体仲裁法律服务内容,制作仲裁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截至6月份,已受理仲裁案件13起,办结仲裁案件2起。

  三是优化仲裁员队伍,积极储备仲裁员队伍,努力提升仲裁员队伍的整体专业结构和综合素质,切实提高仲裁工作质量。

  (六)全面统筹兼顾,务实推进基础工作。

  1强化法制机构及其队伍建设。为加强我区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4月份,下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制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温鹿府法发〔20xx〕2号),在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建立法制工作联络员制度。目前47个部门法制联络员已确认到位,职责包括:落实本单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报送本单位承办及签订合同的报送审查、登记备案、定期清理及合同目录、履行情况、争议处理情况,负责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沟通联系、材料移送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联络员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要充分听取法制工作联络员的意见和建议,与法律有关的事宜应先由法制工作联络员审查把关,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2推进依法行政白皮书工作。我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握机遇,开拓创新,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此次《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报告(20xx)》(依法行政白皮书)历经选题、调研、形成初稿、区法制办内部研讨修改,其后下发《关于征求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报告(20xx)(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汇总、整理各部门、街镇书面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日臻完善。白皮书集中反映了区政府和各部门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落实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增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提升政府法治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工作状况,介绍了我区建设法治政府的“成绩单”。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继续深化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化解矛盾争议、构建和谐社会等长期艰巨的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3探索行政调解和仲裁专题调研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行政调解和仲裁工作在依法行政以及服务中心工作中的价值,区法制办专题开展《大调解体制下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的思考研究》、《关于仲裁审理民间借贷协议纠纷案件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两项调研工作,前期通过课题论证、调查、理论学习,形成调研方案并逐步开始实施,包括走访温州仲裁委员会等相关单位,了解法院金融审判案件收案情况,并召集区公安分局、工商鹿城分局、区旅游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五家单位,召开行政调解工作调研座谈会,调研上述单位的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结合前期工作,确定1—2个试点单位,逐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及仲裁工作试点。通过进行试点分析,为推进专题调研报告的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二、下步打算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仍然不强;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载体、方法、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创新。下半年,我区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依法行政推向深入。

  (一)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头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考核、评先为抓手,督促部门、镇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工作,同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上半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要求。

  二是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推进权力清单工作。对全区各单位权力清单“二报”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二审”基础上,继续对全区各单位权力清单“三报”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参与部门清单审核稿汇总、审定、公布等相关工作。

  (二)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计划内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列入制定计划的项目。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推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清理工作。

  三是按照《鹿城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区政府及其下属机构签订的民商事合同报审、报备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是完成20xx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具体行政行为、其他涉法文件等四类文件的审查意见书汇编工作。

  (三)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通过对案卷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提高各单位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鹿城区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加大对案件的查办,确保投诉案件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四是继续做好政府行为合法性论证会议制度和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推动政府民主、依法决策。

  (四)继续做好化解矛盾争议,构建和谐社会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考核力度,落实府院联动三项考核,进一步化解行政争议。

  二是创新复议工作思路,更加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力促案结事了。

  三是大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指导中心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继续推动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继续做好鹿城金融仲裁院建设工作,构建系统性的金融仲裁平台,优化金融仲裁程序。积极联系部分民商事合同较多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法制工作人员,向其介绍仲裁制度的优势,争取规范其仲裁条款。

  (五)继续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成《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报告(20xx)》并正式公布。

  二是加强对全区法制联络员的业务指导,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联络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联络员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三是完成行政调解和仲裁专题调研报告,为全区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