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怎样做婚前财产公证?

怎样做婚前财产公证?

时间:2024-07-09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过程:

1、双方准备好材料,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应当对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被欺骗或者误导;

3、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