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按权限承担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水利服务中心是由市水利局所属的水库管理处、水利勘测设计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河道管理处、水资源办公室、水土保持局、乡镇水利管理总站、水产技术推广站、鱼种繁育中心,移民局整合组建的。承担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技术的推广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全市小水电建设项目及小水电站的监督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一、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1、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草田轮作、间作套种等;
2、封禁抚育、轮封轮牧、舍饲圈养;
3、发展沼气、节柴灶,利用太阳能、风能和水能,以煤、电、气代替薪柴等;
4、从生态脆弱地区向外移民;
5、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二、定期对下列事项进行公告:
1、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
2、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3、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