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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额度上限

时间:2024-07-11 来源:乌哈旅游

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不得超过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且不得超过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城市有条件时可适当提高比例,具体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政府审核批准。

法律分析

公积金缴存上限是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并发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政策调整

最近,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政策的调整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最新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将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这一调整旨在平衡住房公积金的收支,确保公积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为更多的人提供安全、稳定的住房保障。此外,政策调整还将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在政策调整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政策的公正执行和效果的有效落实。这一政策调整有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和优质的居住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结语

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为更多的人提供安全、稳定的住房保障。此外,政策调整还将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在政策调整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政策的公正执行和效果的有效落实。这一政策调整有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和优质的居住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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