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报废条件及破坏性处理要求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报废条件包括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报废后,特种设备需要进行破坏性处理,消除其使用功能。对于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可以继续使用,但需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评估,并办理相应的登记证书变更手续,同时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法律分析
一、特种设备报废条件有哪些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二、特种设备报废需不需要破坏性处理,有何文件规定
需要进行破坏性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8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要理解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
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拓展延伸
特种设备报废程序与要求有哪些?
特种设备报废程序与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特种设备报废需要进行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报废申请表。其次,报废前需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达到报废标准。然后,根据特种设备类型和报废原因,需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设备的拆解、销毁或处理。同时,报废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最后,报废完成后,应出具相关报废证明和记录,以便备案和监管。总之,特种设备报废程序与要求严格,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废弃和环境保护。
结语
特种设备报废程序与要求严格,确保设备安全废弃和环境保护。报废条件包括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使用年限等。根据相关法规,特种设备报废需进行破坏性处理。报废程序包括申请、全面检查评估、设备拆解销毁或处理等步骤。在报废过程中,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至关重要。报废完成后,应提供相关证明和记录备案监管。通过严格的报废程序,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废弃,保护环境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依法由合同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一)在合作转化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该科技成果的权益,归该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二)在合作转化中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合作各方共有;
(三)对合作转化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权利,转让该科技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益,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