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开展福利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县消安委决定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对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督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期间,共安排开展2轮实地督查。第一轮督查时间为6月中旬,第二轮督查时间为8月中旬,具体时间由消防安全委会领导视情确定。
二、督查人员、方式
(一)督查组人员由县督查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抽调人员组成。
(二)督查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三、督查工作重点
(一)各单位研究部署夏季消防检查情况。
(二)相关单位开展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易燃易爆、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等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三)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
(四)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消防器材配备,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情况。
(五)乡镇应急救授队伍建设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求真务实。各督查组在督查中要保留照片、汇报材料、督查记录,并形成有情况分析、有建议措施的督查通报,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二)严格要求,推动工作。各督查组要通过扎实深入的检查督促,帮助所督查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能力,切实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督查过程中,要围绕各单位的'重点工作深化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应加强指导,督促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