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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承诺书锦集 篇24

时间: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时堰镇小学 年级 班

  班 主 任

  乙方:家长(监护人) (签名)

  学 生 (签名)

  20xx年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境内一辆运煤货车与幼儿园校车迎面相撞,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目前,该事故已造21人遇难,17人重伤,26人轻伤。该车核载9人,实载64人,属严重超载。为了深刻汲取甘肃正宁校车安全事故的教训,国家有关部门紧急要求各地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社会各方面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交通安全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我镇社会繁荣经济发达,道路行驶车辆日益增多,时常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是,仍有部分家长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思想认识不足,不亲自接送孩子而让孩子独自乘坐一些“超载车”、“无资质车”、“病车”上学和放学,最为严重的超载数达200%,不可思议地把自己的孩子推到了危险境地的边缘。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我校各班级依据《东台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学生事故伤害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让家长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实行安全承诺制度。

  一、我们家长保证大力支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部门为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构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钢铁长城。

  二、我们家长保证经常性地与孩子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交流,让孩子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我们家长保证能够亲自接送孩子,确保孩子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坚决不让孩子乘坐安全隐患极高的“超载车”、“无资质车”、“病车”上学和放学,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孩子确需乘车上学和放学的,也确保孩子乘坐有营运资质的不超载的车辆。若一意孤行而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学校无关,家长自负责任。

  20__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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