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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集锦 篇13

时间: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校外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使校外实习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保障学生个人人身安全,本人就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向学院承诺如下:

  1、校外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本人一定按《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去做。

  2、在校外实习期间,坚决做到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不从事高空、污染、危险性大的工作;不从事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不推销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3、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厂规厂纪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不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一旦违纪将接受校规校纪的严肃处理;

  4、在实习期间,保证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5、实习期间,每星期向实习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一次,发生特殊问题时及时报告,不拖延。

  6、实习期间,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如个人有事确需请假,须严格按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管理办法》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向实习单位和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7、外出实习期间,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由于与实习(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外出事故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8、外出实习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由本人依法承担责任,愿意接受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本人熟知并全面执行以上条款,接受学院、系部的检查、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和任何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另一份由班主任保留备查。

  学生本人签名:

  本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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