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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7

时间: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结合。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6、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7、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2、本责任书学生、家长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或盖章:

  小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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