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外聘人员项目经理马先生,已于20xx年12月20日,因个人原因从本机构正式离职,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机构的付出与努力。同时,我机构郑重声明,从离职之日起,马志勇先生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或项目活动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我机构,本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xx区益众社区发展中心
20xx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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