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
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按照甲、乙方认可的室外监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监控设备、器材、线路数量和质量。
4、工程内容: 监控设备购置、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和围护,具体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后端设备及器材费、人工费、税金详见报价单。
5、签约地点: 江苏省高邮市。
二、施工工期
1、本合同工期 7 天,开工时间: 20xx年 12 月 2日,竣工时间: 20xx年12月 8日,逾期一天,按天计算每天罚款2,000.00元。工程竣工为乙方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三、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1、该工程的合同承包总价为 16541.00元整,(大写: 壹万陆仟伍佰肆拾壹元整)该工程实行“六包”: ①包设备、器材采购及质量②包线路铺设安装,③包按设计施工,④包费用,⑤包安全,⑥包验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和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支付工
程款的20%,即3308.2 元,大写: 叁仟叁佰零捌元贰角。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
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一周后,凭正式税务发票支付剩余80%,即
3、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乙方已经全面考察甲方场所,并保证本合同附件表格中所列设备及工料已经足够满足安装监控设施所需。对于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担相关工料费用。
五、设备材料供应方式、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且需要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资料文件等。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直至合同解除。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进场时乙方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发现非正品一律以一赔十。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和维护,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4、乙方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保证以下起码标准:
(1)所有摄像头视频设备能稳定运行,不存在任何不稳定或黑屏;
(2)所有线路排线科学、有序,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线路混乱不清、短路的情况。
6、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和电源。
六、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 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方案,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该等设备应能达到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产品,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期限为一年。
4、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后24小时内派人员检修。
七、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2名操作人员,要求能达到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乙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如遇甲方需要调整摄像头安装位置,乙方承诺一年内给予五次免费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超过五次乙方将按市场行情收取有关工程安装费用;并承诺质保期内如遇产品质量和系统调试问题,经电话面授无法解决的,乙方将在5小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解决有关问题。
八、验收和移交
1、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签注验收结论,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九、设备保修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处理。在质保期内,若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为新品,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算。
2、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4小时内解决问题;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若48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3、系统开通后一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十、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2、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以下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更换、重做、维修等义务外,直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进展,或有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A、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附件清单所列明细或技术要求;
B、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C、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2、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的按照调试,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乙方按照每天工程款总额的0.5%作为逾期滞纳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没有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3、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配件质量问题或施工过程中的疏漏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规定,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施工期间出现如乙方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和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纠纷处理及其他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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