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合作企业)
乙方: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本着支持中国体育运动事业及铁人三项运动发展,更好地充分利用体育资源,树立(企业产品)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的推广,互利互惠,就甲方与乙方国家铁人三项队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 向乙方每年提供**万元人民币用作赞助或冠名费用。
2. 向乙方提供价值**元人民币的产品,数量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于乙方队员在比赛或训练中使用。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
4.向乙方提供给用于宣传的广告光盘、照片、宣传册等相关资料。
5. 甲方可享有乙方主办比赛的赞助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授予甲方产品为“200*-200*年度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专用(指定)产品”称号,并颁发证书。允许甲方在授权产品的外包装上及在该产品的各种宣传图片、文字、活动、音像、国际互联网上使用“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专用(指定)产品”的字样,用于甲方的品牌推广。
2.在合作协议期间不再接受同类产品的合作及授予其它产品为“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专用(指定)产品”称号。
3.每年度向甲方提供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运动员将参加国内、国外比赛的赛事文字资料(包括赛事名称、时间地点、方式、参赛队员具体名称资料及合作企业产品的使用情况)。
4.提供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运动员参赛(训练)使用合作企业产品的照片或(录像)。
5.在乙方主办的国内各类比赛上(已签订协议的比赛和独家赞助的比赛除外):
(1)为甲方制作和放置合作产品的宣传广告牌1块(规格6×1米,广告牌清样由甲方提供),并于赛后15日内提供赛事广告牌照片。
(2)为运动员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
6.授权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使用国家铁人三项队运动员的照片或资料用于甲方的品牌推广(不包括电视广告的使用,如需使用另行商议)。
7.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对同类产品需另外采购时,乙方应优先选购甲方的产品,但甲方须提供优惠价格(不得高于一级代理价格)。
8.在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官方国际互联网站上提供合作产品的介绍和链接(如需网上售卖,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三、双方应遵守上述约定,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守约方享有每次向违约方索赔赞助总额2倍以上的罚款,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可酌情续签协议,甲方享有优先权。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