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荣乌高速公路冬季除雪保畅工作,保障通车路段安全、畅通,根据省高管局《除雪保畅工作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其他高速公路除雪保畅的做法及经验,制订本预案,高速公路冬季除雪保畅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做好荣乌高速公路通车路段的冬季除雪保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司其责、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除雪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并尽量降低降雪天气对交通的不利影响,确保实现雪停24小时内具备双向四车道通车条件,雪停48小时路面范围内基本无积雪,根据我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冬季保畅服务工作的通知》(冀交公路[20xx]1096号)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转发厅公路局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冬季保畅服务工作的通知》(冀高办养[20xx]531号)。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荣乌高速公路通车路段,降雪造成或可能造成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抢通及救助的除雪保畅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以人为本。把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作为除雪保畅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降雪造成的交通阻断、车辆及人员滞留、伤亡及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除雪保畅工作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人员及物资设备储备体系。采用及时可行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水平。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理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及工区条块结合、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降雪的范围及严重程度、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五)职责
1.研究除雪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抢通、救助、保安全及畅通措施。
2.决定启动和终止除雪保畅预案,处置除雪保畅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灾害和除雪保畅应急工作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4.应急处置因降雪造成的交通阻断,快速抢通道路,引导及救援迟滞车辆和人员;协调、指挥各部门联动除雪保畅。
5.应急处置因大强度、广范围除雪情况急需调用的除雪设备、物资、人员及救助救援设备物资。
6.督促各相关部门除雪保畅应急培训和演练。
(六)应急协调机制与任务分工
除雪保畅工作应急响应中,领导小组根据降雪及高速公路阻塞的严重程度,协调各部门参加应急行动。遇有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降雪天气时,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成立由处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调度除雪及救援工作。各部门的应急任务分工为:
1.养护工区:(1)制定本单位除雪保畅应急预案;(2)负责辖段气象信息的收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等具体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并进行必要的交通疏导,通报路政、交警部门协助交通管制;(3)按照除雪保畅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管理,做好应急反应人员的组织、培训;(4)按照除雪保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除雪保畅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演练过程记录和应急演练总结;(5)组织除雪保畅抢险突击队实施抢险及保畅工作;(6)做好除雪保畅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监控中心:做好重点路段的监控,发现险情,及时通报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除雪保畅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的信息畅通工作,确保路况信息的及时发布与上报,规划方案《高速公路冬季除雪保畅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3.各收费站:做好降雪期间外调设备及车辆的通行工作及各站区的除雪保畅工作。在除雪保畅抢险期间,应优先保证抢险车辆的通行,并对上道车辆做好路况提示解释工作。做好收费站区广场及收费车道的除雪保畅工作。
三、预警级别的划分
根据降雪情况严重程度及对高速公路交通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严重)、Ⅳ级预警(一般)。
(一)Ⅰ级预警
降雪量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对附近多条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封闭48小时或以上,且部分路段出现大于3Km的交通滞留,需要救援;或者需要报请高管局、地方政府出面协调相关部门或军队组织救援时,应发出Ⅰ级预警。
发布Ⅰ级预警,须由管理处请示省高管局同意,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二)Ⅱ级预警
降雪量大、持续时间长,对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封闭24—48小时,出现大于3Km的交通滞留,需要救援;或者需要报请高管局协调其他管理处或相关地方部门救助时,应发出Ⅱ级预警。
发布Ⅱ级预警,须由本管理处报请省高管局同意,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三)Ⅲ级预警
降雪量大,对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造成较严重影响,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封闭12—24小时,应发出Ⅲ级预警。
发布Ⅲ级预警,须由管理处向省高管局报备,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四)Ⅳ级预警
降雪量比较大,对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造成较严重影响,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封闭12小时以下,应发出Ⅳ级预警。
发布Ⅳ预警,须由本管理处向省高管局报备,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四、应急响应
根据降雪量情况,我处分别制定了应急响应。
(一)一般和较严重降雪应急响应(Ⅲ、Ⅳ级预警)
1、一般和较严重降雪应急响应(Ⅲ、Ⅳ级预警):管理处须立即启动除雪保畅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工作程序,组织处置行动,采取必要措施尽快达到通车条件,开放交通,并按时将处置和进展情况报高管局除雪保畅应急工作指挥中心办公室,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接到各相关下属单位的报告后,管理处根据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对辖区高速公路除雪保畅工作进行指挥、督导,并将处置和进展情况按时报高管局,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二)严重和特别严重影响降雪应急响应(Ⅰ、Ⅱ级预警)
1.当接到各相关下属单位降雪应急事件报告后,管理处除雪保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降雪影响程度和波及范围,向省高管局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管理处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指挥、督促除雪抢通及救援工作,协调调度除雪设备、物资和人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和指挥除雪现场的除雪设备等。
3.收集整理除雪保畅信息,传达局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向省高管局报送有关信息,并按照上级部门指令,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三)应急解除
当高速公路实现路面无积雪,遇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良好安置时,可宣布除雪保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解除应急处置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
五、除雪保畅应急要求与措施
(一)准备工作
1.值班制度
建立除雪保畅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从每年11月1日开始,至下一年3月31日结束,工区严格执行除雪保畅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同时明确一名除雪保畅工作联络人,并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
值班人员应实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当地实际降雪情况,为领导决策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或启动哪个级别的应急预案提供信息支持。
2.人员、设备、物资保障
养护工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除雪保畅工作应急抢险小分队,每个通车路段最低不少于1支小分队,每小分队人数不低于30人(可临时雇用农民工或抽调收费站人员)。确保除雪设备机手及抢险小分队人员24小时待命,保证随时到岗上路除雪,并做好以上人员的技能及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有足够的设备应对除雪保畅工作,物资、设备基本满足一般降雪的除雪保畅要求。须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每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一定融雪剂的储备工作,储备量每公里不低于3吨,融雪剂应满足环保要求,其储备位置应在辖段内沿线合理布设。
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演练制度与方案,适时组织除雪保畅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过程的记录和演练总结工作。
(二)除雪保畅现场管理
1.出现严重和特别严重降雪情况时,管理处主管领导应迅速赶往现场,指挥除雪抢通。需要其他管理处或当地政府支援的,应立即向局除雪保畅应急工作指挥中心申请。
2.除雪方式应视降雪量的.大小及气温情况采取机械除雪或环保型融雪剂除雪,并辅以必要的人工。一旦出现因雪封路现象,必须组织全部人员和除雪设备上路作业,及时清除路面积雪。要优先清除桥梁、急弯、陡坡、立交匝道、收费广场和服务区引道等部位的积雪。
3.应加强除雪保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尽量减少除雪作业对高速公路交通的影响。除雪作业的交通控制参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xx)执行。
4.应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除雪。本着保通优先的原则,雪停后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双向两车道积雪清除,确保车辆能够通行;在此基础上加大除雪力度。保证雪停后24小时内双向四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基本恢复正常通车;雪停后48小时,路面范围内基本无积雪。
5.降雪发生后,应组织人员对易出现积雪、结冰的桥梁、弯道及陡坡等特殊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注意疏通桥梁泄水管、路基泄水槽等排水设施,防止道路设施冻胀等现象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6.各收费站要负责做好收费广场(水泥混凝土路面)、收费车道的除雪保畅工作。
7.如果高速公路因雪出现车辆滞留,协调服务区做好滞留车辆及人员的延伸服务工作,提供饮水、食品、防寒衣物和油料等必要的救助和服务,并做好疏导及救援安置工作。
六、应急保障机制
(一)信息报告制度
除雪保畅期间需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养护工区、收费站应于每天上午8:10分、下午3:10分,按要求填报各种数据和资料,将除雪保畅情况报处除雪保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雪保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天上午8:20分、下午3:20分,将除雪保畅情况报省高管局养护管理部。
(二)路况信息发布制度
除雪保畅期间,如出现因雪造成的道路不畅、交通管制或封路时,信息调度中心应严格落实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可变情况情报板、交通广播“中国公路信息服务网”等媒介发布路况信息,为广大出行车辆提供通行信息服务。
(三)资源共享机制
遇到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的降雪,对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应及时上报高管局,由高管局除雪保畅应急工作指挥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调度全局相关高速公路的除雪设备和物资、支援降雪严重路段及早抢通。
(四)保畅联络机制
除雪期间,依照高管局除雪保畅工作应急联系网络要求,管理处除雪保畅工作联系人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五)沟通协调机制
主动加强与当地气象局、交警、路政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气象信息,掌握气象动态,明确专人负责通报有关气象信息,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降雪等恶劣天气做到早通报、早预防。与交警、路政部门加强协作,随时协调解决除雪保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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