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徐,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xx省xx市x村巷号 电话:13
被申请人:xx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区xx街号(通讯地址:路号东鼎大厦号)
法定代表人:陈 电话:0355-7 13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x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x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xx个月(每月工资x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x万元,实际回收x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xx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20xx年10月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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