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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销售代理合同集合

时间:2023-07-28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 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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