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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时间:2022-01-29 来源:乌哈旅游

  二手房交易合同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与原业主 双方所订立的《公证书》(20xx渝证字第 号)及《委托书》(详见附件1),在此合同中,原业主方权力义务及责任,均已由甲方全权代表。

  第一条

  所交易房产(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 层,共 套,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性质为 。

  房地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总金额为:

  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于20xx年 月 日前持相关手续共同前往该房屋所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按照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受理双方申请,双方结清各自应承担费用后,乙方向甲方第一次支付购房款 元;将银行交易回执交付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后乙方向甲方第二次支付购房款 元余款在该房屋正式过户给乙方,乙方核对清算完所有甲方应

  付费用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乙方保证在交易时所产生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

  1、营业税费 元

  2、契税 元

  3、个人所得税元

  4、评估费 元

  5、工本费 元

  6、

  第五条

  交易中,甲乙双方均应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各项凭证、资料,促成交易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具有完全独立的权属,无任何隐性共有、抵押、租赁、被查封冻结等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任何合法追索。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的以下费用应由甲方结清:

  1、物业管理费

  2、房屋大修基金

  3、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4、

  如以上费用甲方未结清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房屋大修基金、五通初装费等大额费用甲方未结清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后 日内结清。

  2、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使用费等小额费用甲方未结清的,由甲方承担,也可以由乙方自行结清后在购房余款中予以扣除。

  3、乙方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如因甲方在交易前未办理上述附属设施的登记手续而造成乙方新办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也可以由乙方自行结清后在购房余款中予以扣除。

  4、上述可由乙方在余款中扣除的相关费用,如余款不足,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补足。

  5、其他处理方式:

  第八条

  甲方应在交易前腾空该房屋,并将其(包括原业主)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如出现上述情况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利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利提出退房,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利终止交易,并在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款,乙方应在甲方退还已付房款后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初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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