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受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址: 电话: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我单位与 融资贷款一事中,作为我/我单位的代理人。委托事项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为委托人提供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咨询、媒介服务;
2. 参与融资贷款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商,争取促成交易;
3. 代为接收、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所需身份证明文件;
4. 代为接收、查询及审核有关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5. 代为开展借款人的资信调查;
6.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公证、律师见证手续;
7.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其他合法事宜。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受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从事的一切代理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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