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镇人民政府:
本人王,男 彝族,1956年03月10日出生,现年55岁,身份证号:53273019560310;妻子:黄,汉族,1963年07月01日出生,身份证号:53273019630701,长女:王,彝族,身份证号:53273019910819xx,长子:王,彝族,身份证号:5327301986081,现居住在勐卡镇原政府招待所职工宿舍。
自20xx年3月我从政府招待所下岗后一直没有工作,妻子也是个无业人员,我们一家月基本生活都靠城镇低保金维持的。妻子一直体弱多病,20xx年9月到思茅六十二医院检查出右肾囊肿、型糖尿病、右束支传导阻滞等病,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高额的治疗费(16500元)几乎花掉了我家的全部积蓄。女儿20xx考入财经大学现已是大三学生,一年学费都是一万多。儿子当兵回来后一直没有工作到处打工为生,生活极度陷入困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特向勐卡镇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恳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王黄王王
20xx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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