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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施工合同

时间:2022-05-21 来源:乌哈旅游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附件图);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一、发包方: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二、承包方: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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