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诊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 年(自二0 年日至二0年 月 日), 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自二0 年月日至二0 _ 年 _月_ 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诊所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事 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
(1)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2)乙方拥有有效资格(证件)
四、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诊所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具体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2、甲方有权根据诊所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效益提成另计。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该工作;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八、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二零 xx 年月日 二零 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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