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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申请书

时间:2023-05-13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司

  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乙方处工作,当日乙方通知甲方,乙方将统一为其在无锡市滨湖区社保中心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甲方应负担的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不购买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后,仍然决定不由乙方为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在此情况下,根据甲方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不强制为乙方在社保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而由甲方自行决定或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乙方将因购买社会保险而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参保费用以现金形式补贴给乙方。该费用由乙方按月与工资一并发放给甲方。

  二、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书面申请乙方为其办理社保参保手续。甲方接到申请后,按照无锡市滨湖区社保机构的规定,从社保机构同意受理甲方的参保的当月起统一为甲方购买社保,并从社保机构受理甲方的参保当月起停止向甲方发放社保补贴,按规定从甲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应当由甲方负担的参保费用。

  三、若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要求乙方补缴甲方入职后因甲方申请没有统一购买社保期间的社保费用的,乙方不予补缴。

  四、在因甲方申请没有统一购买社保期间,对因发生工伤或非工伤而造成的如在购买社保后应当由社保机构负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负担。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捺印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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