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亩,地租为每年每亩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10个猪舍。
4、每栋猪舍养猪500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5、工程期限要求1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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