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工务段(设备管理单位)
乙方:天津市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一、工程项目
1、 项目名称:滨北线18.716km(上)桥梁大修工程(圬工梁加固)
2、 施工地点:滨北线18.716km(上)桥
3、 施工期限:年5月27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防范内容
1、 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按要求做好配合及安全、质量监控。
2、 配合单位按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施工中严禁扩大影响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计划。
3、 必须保证倒运材料、机具对行车与人身安全。
4、 施工安全防范范围:滨北线18.716(上)桥梁施工人身与行车安全(施工材料有毒,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防范)。
三、安全分工与责任划分
甲方:
1、 施工前与乙方到现场共同确定施工影响范围,设备管理单位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2、 设备管理单位及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3、 按营业线施工监督的规定派驻现场安全质量监督员参与施工管理工作,确认施工安全条件,并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违纪行为。
4、 确定施工现场防范范围并进行现场监控。
5、 监督检查施工质量与对行车安全的影响,严禁扩大施工范围。
乙方:
1、 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遵守上级部门颁发的规章、文件、通知等规定。
2、 施工前,按甲方的确定安全范围,制定安全措施。
3、 施工中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计划,保证施工安全防范范围内的人身与行车安全,并承担一切责任。
4、 施工中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认安全条件,及时消除不良问题。
四、安全措施
甲方:
1、 严格执行部、局、分局颁发的规章、办法、文件、通知等有关规定。
2、 严格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按时参加施工,明确施工影响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3、 严格施工现场的检查和联系,做好施工的配合和现场监控工作。
4、 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根据情节可以提出警告或停止施工。
乙方:
1、 严格执行部、局、分局颁发的规章、办法、文件、通知等有关规定。
2、 按要求对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施工前确认作业地点内的线路、桥梁、电缆以及附属设备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扩大施工范围。
3、 确保施工计划兑现,保证施工安全防护范围内的列车运行安全与人身安全。同时按铁路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4、 上下桥面与桥上行走时,设置专人防护确保人身的绝对安全。
五、施工配合项目
根据施工计划提出的施工配合项目,双方必须共同审核、确认后要认真遵照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六、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分别报主管业务部门批准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一份存查,主管业务部门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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