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各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本着“人人既是教育工作者,又是安全工作者”的原则,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校长室与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在教育教学过程和各项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二、职责: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每位教师的义务和责任,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协助班主任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转化。
4、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和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教师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及时处理本班课堂内出现违纪违规事件。
5、要精心组织集体活动,有安全预案,确保安全。任何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都必须经学校批准,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要注意检查教室、桌椅、插座、照明、风扇、劳动工具等班级财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7、要弄清每一个缺勤学生的缺勤原因,并报告班主任。学生在校期间,若因事离校,要进行严格询问,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让学生离开课堂,并告知家长。
8、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进向学校领导汇报,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工作和救护工作。
9、要掌握各种逃生技能。出现危险情况,组织学生及时逃离事故现场。
三、考核
出现当班事故不管不问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隐瞒安全事故不报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学校责任人: 教师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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