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
联系电话: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本协议为在双方协议有效期内的药品购销总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分批买卖交易,均遵照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产品名称、具体数量、含税单价、含税金额、供货日期以当批销售清单明细为准。
一、质量条款:
1、甲乙双方为合法的医药商品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按法规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2、甲方所供医药商品需符合《药品管理法》等医药商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具有相应质量标准,商品外观完好无损,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内容应符合相应的管理规定;
3、对于未尽的质量事宜,甲乙双方按共同签订的《医药商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执行。
二、结算方式:
□以甲方发货之日起 日内(或每月 日向甲方支付上个月的货款)向甲方支付货款,结算方式:□支票
□电汇□网络支付(支付宝)。乙方逾期付款的,按每超一天支付所欠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其它
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的,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将货款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若以网络支付方式支付的,乙方以书面形式与甲方确认账号。
三、药品交付:
1、交付费用:送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2、交货地址:乙方注册的合法仓库地址;
3、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乙方在甲方销售清单上据实签收时,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转移至乙方。
四、药品退换货:对于非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换货,应双方协商,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乙方在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污染等情况的,应在签收甲方提供货物之日起 3 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且按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逾期超过 30 日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六、争议解决方法:合同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及期限:本合同壹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他: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月日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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