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是莱州市地税局取得成绩最大的一年。一年来,全系统干部职工按照年初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扬敢打必胜的优良传统,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化解一个个不利因素,组织收入、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实现新的突破,被市委、市政府领导誉为“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突出表现在:
一、以组织收入为第一要务,地税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年,面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6224万元的收入任务,我局没有畏难发愁,而是积极分析税源情况,合理分解任务指标,多方挖掘税源潜力,全面确保每月计划指标的落实,努力做好与地方政府收入指标的对接,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组织的县市级地方税收达到26330万元,同比增收3130万元,增幅达13.49%,占莱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税收计划的100.40%;这一任务指标的完成是来之不易的,回顾一年来的组织收入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合理制订税收计划和严格进行责任考核是确保任务完成的重要前提。年,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莱地税发1号文件形式下达了全年的任务指标,为全局组织收入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为了突出组织收入的中心地位,我们在制定《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时,加大了对税收任务完成进度的考核,对年终超收的,作为特殊贡献奖予以加分,并加大了分值,以此来鼓励基层分局多超收、多贡献。同时,加强了对组织收入工作的调度。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片包干,督导落实税收指标;尤其是进入四季度以来,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奋战一百天”的号召,按月下达任务指标,逐分局调度入库情况,有效地保证了预期指标的完成和税种结构的合理。 严密控管重点税源是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有效途径。年,我局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建立了重点税源数据库和税源分析报告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加强了对金仓、电业等大户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重点行业的监控,各分局建立了与企业之间经常性的交流、沟通制度,对重点税源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了重点税源的及时足额入库,保证了税收任务的顺利实现。
严厉打击偷抗税不法行为是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有力手段。我们通过严肃税收法纪,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税收,截止目前,共采取税收保全措施5起,保全金额85万元,采取强制措施23起,入库税款110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偷税案件4起,涉案金额达85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二、以目标管理考核为总抓手,各项工作再创佳绩。年以来,为了实现既定奋斗目标,我局及早动手,精心研究,借鉴往年的成功做法,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突破陈规,于年初出台了《莱州市地税局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首次采用表格形式对考核内容、考核目标进行了明确。下半年我们又对责任制作了适当的调整,省局和烟台市局考核办法下发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传达学习,并通过网络传至各分局。在此基础上,又对考核重点进行了重申,对考核目标进行了明确,使考核内容更加细致、全面,成功地迎接了省局的考核验收,得到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在烟台市局目标考核总评为“达标优秀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的健全,也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各项工作的进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息宣传工作再创佳绩。全系统干部职工围绕全局工作中心,多方位、多渠道地宣传报道我局工作中的经验和动态,及时向各级政府和上级局反映我局的工作实绩,有效的提高了我局的知名度,为上级领导了解莱州地税提供了鲜活的第一手资料,信息工作连续第五年夺得省局直报点第一名的好成绩,全年共被国家税务总局采用4篇,被省政府采用4篇,继续保持了在烟台市局的领先地位;同时,税法宣传月活动也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节目播出,被烟台市局授予“税法宣传先进单位”。
二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创佳绩。组织开展了“爱心一日捐”、“救助失学儿童”、“帮扶军转干部”以及为灾区捐款捐物等活动,在烟台市局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中,赢得了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在全市举行的“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发展环境”演讲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市局被授予烟台市“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被莱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支持莱州经济发展先进集体”和“文明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市区征税大厅被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全系统共有7个单位被莱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有1个单位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7个单位被烟台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三是税收信息化建设再创佳绩。年,我局继续加大科技兴税步伐,进一步加快了网络运行速度,安装了有关设备,增强了网络的安全性,成功地开通了电话催报系统,完善了电话报税功能,并成功开发了税务文书管理软件,规范了税务文书,大大提高了税务文书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三、以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地税组织结构呈现新气象。年,按照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超前运作,积极为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作准备,从而确保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工作顺利完成,使干部队伍更趋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一是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更加健全。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成功地出台了《关于干部交流的暂行规定》,通过采取转任、轮岗、提拔三种交流形式,根据干部的德、能、勤、绩把干部定期交流形成制度,使干部交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干部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按照这一规定,全年共调整干部五批58人,体现了量才使用、任人唯贤的原则;同时,我们还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对系统内符合政策规定的45名干部进行了离岗和分流,使干部队伍更加精简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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