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担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本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圆满完成本次接待任务,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保证做到:
(一)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二)所用食品及食品原料从具有资质的单位购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
(三)不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加工前检查原料的感官性状,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的用具有明显标志并分开存放,专间操作戴口罩和手套等;
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留样,有专用的留样冷藏设备,并由专人登记保管;
(六)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
二、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做到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菜谱并交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审核;
(二)食品制作的各环节、各岗位工作人员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拒绝和阻挠;
(三)对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予以改正;
(四)每餐结束后,汇总各用餐点的人数并反馈给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五)一旦出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三、认真履行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遵守商业信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四、在接待过程中,因我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我单位负责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联系的人员为 。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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