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小清新型美式文学,书中主人公迪伦只有15岁,单亲家庭,和母亲基本不能好好沟通,在学校也不能很好的和同学打成一片,在最好的朋友转学之后,她的世界陷入了无比的灰暗中。她决定坐火车去寻找自己那素未谋面的父亲,希望通过这一举动来改变她现如今糟糕的生活,路上突发交通事故,她是唯一的幸存者,在突遇事故的情况下,迪伦虽然慌乱无主但是求生意识很强。
看到这段是让我反思很久,是小说里把迪伦描写的很强大,还是这就是现实美式教育的完美,教育不只停留在考试的高分,而是应该更好的教会一个人生存的能力,遇到重大问题时能冷静分析寻求解决办法。
逃出火车之后迪伦遇到了自己的摆渡人崔斯坦,看到这里基本能猜到迪伦已经死了,才会出现摆渡人。迪伦在见到崔斯坦时已经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后来出现的安全屋和很奇怪的荒原让迪伦完全了解到自己不是火车上唯一的幸存者,而是事故当中唯一死亡的。
从第一次见面的倾心,到接下来一次次的遇险让双方间产生了情愫,书中对两人的心里变化做了很细致的描写,15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读后感虽然没有明确写明崔斯坦的年纪,但他是迪伦喜欢人的样子,外貌看起来和迪伦差不多大,并且在描述中崔斯坦的挣扎、纠结也表明他没有恋爱经验。这个年纪换做当今社会大人会告诉你好好读书,不要谈恋爱影响学习,大学里多的是时间谈恋爱,巴拉巴拉……但小说里完全把这写成一种正常的反应,感情的事情无关乎年龄,成年人都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感发展,何况还只是一个孩子呢。
基督教信奉上帝,相信善良的人死后是会到达天堂的,本书中迪伦看到的荒原、恶魔就是最后的考验和磨难,唯有坚强的人通过荒原战胜恶魔,最终会回到心里最为向往的地方“家”。本书写到这里其实可以完结,但是就会变的很乏味,没有反其道而行怎么能是畅销著作?为了崔斯坦为了自己的摆渡人为了不再过的那么平凡,迪伦义无反顾的再次回到荒原追寻自己的幸福,打破传统,最终迪伦和崔斯坦都复活了可以一直相伴左右,最后,肯定的是大团圆结局,在高压力环境下,偶尔看点小清新对生活也是一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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