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增强追赶超越的政治保障。《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要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生根,建立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特别是《准则》《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严查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不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各种行为。要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紧紧围绕省市县贯彻追赶超越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突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紧盯不落实的事、不担责的人,开展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省市委“三项机制”,尤其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理直气壮地支持善谋勇为、敢于担当者,对反映失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发追赶超越的内生动力。
二要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增强追赶超越的作风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专门”改为“专责”,虽是一字之差,却更加凸显了纪检机关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必须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重要目标。一是要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狠抓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考核评价等制度落实,坚持县委常委带队检查“两个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责任不力的及时约谈、从严问责,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要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健全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定期报告和集中排查制度,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三是要发挥派驻监督机构的“探头”作用,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加强对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真正管出新风气、管出好作风、管出追赶超越的新作为。
三要自身硬自身正,切实增强追赶超越的队伍保障。实现追赶超越关键在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作表率,坚持学思践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解放思想、追赶超越”大讨论,找准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短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决纠正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要不断改进监督方法,围绕实践“四种形态”、深化“三转”等,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全面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善于从多方获取问题线索、加强部门协作审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高工作质量。要坚持从严管理,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以眼里不容沙子的认真劲,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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