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我县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打牢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全县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二)加大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每一个矿山企业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矿山企业的开采、生产情况。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到位。对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并加强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重点时段监督执法。加强对北京“奥运会”、“十一”、汛期等特殊时期的监管执法。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形势。
(四)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采矿行为(含事故举报)的查处率要达到100﹪,处罚执行到位率要达到90﹪以上,以此督导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是20xx年我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促进我县“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措施。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活动扎实地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深入人心。增强对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地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领导小组将分期对落实本单位活动方案情况进行抽查,全年抽查不少于2次,抽查结果作为年终对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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