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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