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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03 来源:乌哈旅游

  深入贯彻党的会议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反贪腐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引向深入。

  一、深入贯彻党的会议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贪腐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逐步落实加强反贪腐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局党组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全面发动,形成强大合力。健全反贪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局党组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权必有责。分清党组和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贪腐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处室部门和直属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增强领导干部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改进作风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贪腐,坚决遏制贪腐蔓延势头

  把坚决遏制贪腐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贪腐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贪腐工作职责,积极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联系,争取主动,增强工作合力。

  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腐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关键岗位和工作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贪腐案件。规范并严格执行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在审查各环节时加强调查取证,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落实责任制,强化职能处室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贪腐,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贪腐的能力。

  积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认真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基层水利系办案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分管纪检领导)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教育、提醒、警示,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

  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建设,按照五年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抓好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

  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局内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法律监督、人大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各界群众监督水利的作用。

  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从工作要求入手,注重实践探索,逐步形成制度。制度规定要具体可行,使大多数人做得到。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转作风,用铁的纪律取信于民

  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围绕聚焦水利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严格日常管理,强化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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