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实施《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省住建厅定于xx年3月31日在武汉举办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xx年3月30日至31日,3月30日下午报到,31日上午9时正式开始。
二、培训地点 武汉中南花园饭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三、培训人员
(一)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人;
(二)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物业管理处(科)长或负责人;
(三)各县(市、区)房管局(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股)长或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专家解读《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讲授物业服务和管理专业知识,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介绍省住建厅物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和物业信息数据报送标准。
(二)研究和征求xx省《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和《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4个示范文本、《xx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研究物业资质取消后,我省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对以上6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二)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按照有关政策标准报销。各市(州)汇总所辖县(市、区)参会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表(附后),于xx年3月28日前报送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省住建厅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沈迎辉,联系电话:、,邮箱:。
酒店联系人:王官斌,联系电话:。
附件:参加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人员回执表.doc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xx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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