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由乙方承建,以下签定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面积按照实际丈量面积计算。
第四条:工程细项
1、基础:乙方划线、出水平、预埋铁板,甲方挖孔、浇注混凝土,地面建设。
2、地面以上:乙方钢结构厂房制作,此工程厂房不做窗户。甲方建设厂房下脚1.2米围墙。
3、钢梁安装:甲方无偿提供吊车。
4、甲方及时提供材料、水、电、各种耗材、脚手架等,。
5、每个厂房中间隔断工程工资另算。
第五条: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定于材料进入工地之日起 天内完成,雷雨天除外。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丈量面积按屋面实际面积丈量。
2、乙方施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预付 %进度款于乙方,工程完工按 %结算,剩余 %年底付清。
第七条:安全责任:从开工时起到工程完工,及保修时内乙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返工或修改整理。
2、工程完工后,保修至年底,自然灾害、人为损坏,不保修。如乙方不保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保修,维修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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