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最好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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