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员工:
企划部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工作态度不端正,在公司内部造谣生事,扰乱人心,不顾全局和整体利益,搞小团体,个人主义,破坏公司团结,有损公司形象,给公司带来一些不良影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予以辞退,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做好本职工作是一名员工的基本责任;服从是行动的第一步,要时刻牢记责任心的含义,把责任作为一种强烈的使命感,把责任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最根本的义务,作为员工只有完全融入到组织的价值观念中去,真诚地与每一个同事协作,团结友爱、团结协力的去做好本职工作,以公司利益为核心,把公司的团结发展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才能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自身的工作当中去!
特此通告!
有限公司 行政办公室
二〇xx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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