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及《**市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和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一岗双责”原则,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安全工作岗位目标责任书。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始终把安全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省信访条例》《**市第九中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各项预案内容,掌握预案步骤和职责,做到心中有数。课堂包括自习课、辅导课、实验课等教育教学活动,上课教师是本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针对不同的教学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2、不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不出现因管理不善引发矛盾纠纷,家长上访、学生出走、致死致伤等诉讼事件。
3、课间、中午、晚自习、晚休检查等值班期间,要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对不按时到岗或不履行职责擅自离开岗位的,其间发生安全事故由值班教师负责。
4、课堂内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和学校。
5、任课期间要及时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对不明原因缺课的一定要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弄清原因记录在案。
6、学校为每位教师配备的计算机由使用者保管,期间若发生计算机被盗、遭到雷击或因自己区域内的线路漏电发生的失火等安全事故由教师本人负责。
7、私自带学生出入校门而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由带领学生出校门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8、学生不在教室内上课或开学后不能及时返校时,应及时与家长或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了解情况后并做详细记录。向年级组汇报由年级组长汇总后报政教处备查。
9、教师上自习课或辅导期间,不准私自离开教室,没有学校同意不允许任何人到教室找学生,更不允许将学生带出教室,否则发生事故由任课教师负责。
10、教师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严禁失职渎职行为发生。
11、对教师在工作中犯故意、过失、重大过失而造成学生伤害、家长诉讼、上级批评等严重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将依法向有关责任人追偿,有关责任人渎职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位教师和学校各保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主管校长(签章):
任课教师(签字):
20xx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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