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双方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依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就共同经营个体工商户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主要经营地
1、个体工商户名称:
2、注册号:
3、经营场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经营项目为
2、范围包括。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1、甲方: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万元(大写: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2、乙方: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万元(大写: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款为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私自占有。
第五条盈亏承担
1、合伙人每月结算一次,年终进行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各项成本后的利润为纯利润,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每月最后一日各合伙人对本月经营状况进行财务结算和库存盘点,结果需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3、合伙经营过程中发生债务的,应优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按出资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
1、协议期间,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协议期间,合伙人退伙(当然退伙情形除外)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并追究违约责任,按出资额%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且退伙后年内不得从事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授权甲方为合伙事务(即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2、订立经营价额,购进日常货物;
3、大额的(大于万元)经营需要提前报备,共同商议决定。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经营损失的债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期间,任一方不得以除以外的名义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以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清算后盈余、亏损均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修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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