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垂钓爱好者: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立即停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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