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
2.技术服务的内容: 。
3.技术服务的方式: 委托有偿服务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
2.技术服务进度: ;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按时、保质,最终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
4.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项目水保方案委托书 ;
(2)该项目的立项批复 ;
(3)该项目的项目的可研报告或初设文件 ;
(4)与项目有关资料及光盘 。
2.提供工作条件:
(1) ;
(2) ;
(3) ;
(4) ;
3.其他: 。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__】10号》和有关收费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和评审费总包干价为人民币 万元(含评审费及会务费)。方负责协助,会务费和评审费等费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送审结算时,一次性送齐结算资料,后补资料不计取任何费用。
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贰万元的编制服务费作为预付款;方案通过有关部门审定并下达批复(或审定意见),结算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在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费用。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结算时间和报审约定及资料要求
1、结算时间:工作成果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资料要求:结算单(由评估单位编制盖章、甲方审核盖章)、合同、评估报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第六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工程文件保密,如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责任。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第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向业主提交合格的《报告书》。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规定。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达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评审要求。乙方对其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的工作成果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方所有。
第十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完整报告,费用结算时减收编制服务费 万元,报告深度未达到评审要求,除无条件在约定时间内返工完毕并达到评审要求外,费用结算时还应减收编制服务费 万元。逾期交付工作成果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工作成果时间相应延长,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协商处理合同约定事项 ;
2.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 方式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2年 月 日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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