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x工作人员询价,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清单附后)。
二、 交货地点、交货日期、联系人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一) 交货地点:普宜中心卫生院。
(二) 交货日期:x年x月x号之前按甲方指定地点装配完毕交付甲方。
(三) 联系人:
(四) 乙方在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前及到货验收前,货物的损毁、损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 产品验收及安装:
(一) 全部办公家具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以及样品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入库,甲乙双方需签字认可,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四、 付款方式
(一) 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卫生院验收后在X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二) 结算货款须持有效普通税务发票。
五、 违约责任
(一)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X%作为损失费,给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三) 乙方不能交货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 乙方所交产品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换货(补足差额部分)并承担换货(补足差额)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乙方不能交货处理。
(五)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 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主各持一份。
甲方: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中心卫生院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20x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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