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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社区活动方案

时间:2024-01-01 来源:乌哈旅游

  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x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重点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为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请详见附件2。

  (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商场市场(消防、工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养老院、福利院、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宣教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计生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等部门和各社区按职责分别落实)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和学生接送站、老年活动中心、“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社区负责)等场所为重点,以及其他比较重点的场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见附件3-8。

  (三)重点行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规划建设办、安监、商务、社会事务办、文化中心、工商、质监、计生和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工商、商务、体委、社会事务办、安监、文化、宣教、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国土、规划、规划建设办、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四)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管理情况(公安、文化、安监、工商、计生、宣教、商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按照《关于督促整治全市20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东府办函〔20xx〕114号)、《20xx年万江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方案》(万消安委〔20xx〕11号)要求和整治标准,检查市挂牌督办20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大莲塘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社区负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六)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xx〕77号)要求,落实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情况,以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落实建设情况(规划、消防部门负责)。

  (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摸底情况,是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是否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市政消火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办函〔20xx〕125号)要求,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是否制定科学的装备建设规划,积极推进辖区消防装备结构优化工作(农林水务办、经贸办、消防等部门负责)。

  (八)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队员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情况;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制订、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情况,检查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战备情况,年度训练计划、日常训练演练开展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训工作情况(消防部门负责)。

  (九)消防安全宣传。检查消防主题公园或消防教育基地、消防安全宣传示范街的建设情况,至少建成1个消防主题公园或消防教育基地、1条消防宣传示范街;检查消防宣传车的购置使用情况,至少配备一辆消防宣传车(可新购或利用旧消防车改装);检查消防主题公园、教育基地、场馆、消防队站等开放情况,要利用节假日,通过招募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多种形式,全面向全社会预约开放(消防、宣教办、团委等部门和有关社区负责)。

  四、实施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12日前)。区办事处组织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消安委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开展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各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x月31日前)。各社区、各行业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本辖区各类场所、所管辖行业系统进行检查;消防部门要组织对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和监督执法进行检查。区办事处成立万江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联合检查组,由区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28个联合检查小组(具体分组及人员安排见附件1),每周对对口社区开展至少1次联合检查督导。各小组联络员负责做好检查督导工作的联系、组织、协调等事宜;区火灾隐患整治办人员负责在检查中提供业务指导;各社区分管消防工作的“两委”干部为社区联系人,负责与对口检查组进行对接,做好工作总结及信息(附件9)报送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要点填写各类排查记录表(附件1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x月8日前)。区消安委将组织对各社区、各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治理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社区、安监、公安派出所、“两办”、“两队”等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场所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开展常态化消防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防止失控漏管。要制定新常态下消防安全治理的新机制、新举措,制定出台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立体化的火灾综合防控体系。

  (二)强化联合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行动工作机制,有序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实施挂牌督办。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提请区办事处研究解决或进行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事项要予以公告公示,并及时做好督办事项完成后的摘牌销案。

  (四)强化监督执法。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采取临时查封、罚款、“三停”、拘留等法律措施查收。各社区、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严格落实行政、法律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措施,并认真做好建档工作,做到“一案一档”。

  (五)实施“十百千万十万”消防培训计划。20xx年是全省的“消防安全培训年”,按照省相关工作部署,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等形式,推进“十(十名镇领导)、百(百名村干部)、千(千名企业老板)、万(万名消防管理人)、十万(十多万名群众)”消防培训计划;要对区办事处、职能部门分管消防的领导干部及基层消防监管队伍开展消防培训、轮训;要鼓励社会机构开办培训学校,建立以初级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专项培训为主的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每周半天以上消防培训,将消防培训与监督执法“同步”开展。

  (六)推动消防宣传“七进”。各部门、各社区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七进”工作。由消防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按“机关、学校、社区、生产企业、农村、家庭、医院、宾馆、KTV、电影院、商场”等类别,结合实际分别打造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样板”,以点带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七)开展“消防检查夏季行”曝光行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在媒体设置火灾隐患曝光台,对存在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等进行集中曝光,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壮大粉丝队伍。

  (八)落实约谈机制。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工作开展不力、火灾事故多发的社区、行业,区消安委将约谈社区分管负责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分管负责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并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解决我区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政部门开展行业依法监管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行业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区消安委将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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