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浙江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客户方联系人:丁
联系方式:023-、136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运人必须是经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运输工具、司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以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
第二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承运货物:产品(详见清单)
起运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到达地点:重庆市
货物运输时间: 个工作日。
第三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发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 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及时回报给甲方。
3.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概由乙方负责。
4.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货物的运输问题,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出库备件缴纳运输保险费,运输中出现缺损备件,由承运商全额赔偿。
6. 因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必要措施。
8. 乙方有责任保护甲方的产品安全,如有丢失、被雨水淋湿或损坏等情况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结算及付款方式为:
结算时间为: 发票抬头为:浙江金石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
结算时,乙方需要提供地税局开具的运输发票,税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文本及时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将作为发货依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5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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