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址:
2、供货起止时间:
二、供货单价: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格沙石。
四、代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按甲方需要的`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万立方米。
五、沙石料款的支付及结算:
合同签定日起付70%,余款于全部付清。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1份、订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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