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1.1 为了使公司各分厂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管理符合5S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2.1 公司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料箱均属于。
2.11 生活垃圾箱仅供倒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2.12 废料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不重复使用的边角余料。
2.13 铁屑箱可存放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切屑。
2.14 焊渣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焊渣。
2.15 危险废料箱可存放探伤使用后的剂罐及废布,机床使用的废旧油布、拖布及含油物品。
3.0 各单位管理职责
3.1 生活垃圾箱由保洁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清运,保洁人员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箱由安技环保部定置定位,将生活垃圾箱进行编号。
3.2 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3 铁屑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4焊渣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处理。
3.5危险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安技环保部统一申报处理。
3.6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垃圾桶位置,如果需要先向安技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安技环保部现场考察,确定位置后方可移动。
4.0 考核分工
4.1 各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并对违纪班组、个人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2 安技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执罚。
4.3 行政事务部负责将安技环保部报送的单位、个人违纪罚款在责任单位的月度工资总额中核减。
5.0 考核处罚
5.1 对不按规定乱倒、乱扔者罚款30元。
5.2 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外壁有污染、悬挂物等不洁现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3 无故更换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位置,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4 发现不按规定存放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责任人罚款30元。
5.5 严禁将包装箱上的木方乱扔,乱扔者罚款50元。
6.0 附则
6.1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技环保部。
6.2 公司所属单位外聘人员违纪,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6.3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