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个全面”是全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纪律检查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的重要切入点,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抓早抓小、违纪必究,切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真正体现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指出:“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规矩是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讲规矩是内在自觉要求,是对党性的重要考验。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体现纪律的严肃性。”
笔者曾在基层当纪委书记,参与查处一件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一名曾经担任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因违法违纪问题锒铛入狱后,就发出“要是早点有人和我打个招呼、提个醒,我也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的感叹,听后我们也很痛心。各级党组织和执纪监督部门是否做到关口前移,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纪,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呢?
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腐败行为往往都有一个由浅入深、由“破纪”到“破法”的过程。在剖析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有不少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刚开始都是从拿一点吃一点开始的,刚开始也会有苗头,露出一些蛛丝马迹,但没被当回事,有些人以为只不过是小节问题,没有及时提醒制止,有些人便胆子越来越大,私欲膨胀,逐渐突破了纪律和规矩底线,滑向犯罪的深渊。教训深刻,影响恶劣,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因此,笔者认为,“抓早抓小”,实质是将反腐败斗争“关口前移”,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未雨绸缪”。
一要监管和查处相结合。要阻断这种由“破纪”到“破法”的蜕变,就要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来约束党员干部,做到监管与查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抓早抓小。抓“早”蕴含的是“严管厚爱”,“抓小”彰显的是“防微杜渐”, 严明纪律不能时紧时松,将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每日每时都要做,有病就要及时治,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尽早处理,才能守住纪律底线。这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对党纪的切实维护。
二要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逐步完善机制制度。“抓早”就是各级党组织要提早预防,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通过正反典型的廉政教育,发挥教育的治本功能。通过建章立制,查遗补漏,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标本兼治,源头防范,做到问题早防范、早发现、早解决。“抓小”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对一些蛛丝马迹也不能忽略,发现苗头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要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做到对小错、小案、小节零容忍,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违纪问题转化成违法犯罪。逐步完善机制制度,真正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增强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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