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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主机租用合同(三)

时间:2022-10-05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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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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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服务器(以下简称虚拟主机)。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自行管理该虚拟主机,可以利用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2-1-2 甲方可以运行由perl、c、c++等语言编写的cgi程序。

  2-1-3 甲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2-1-3-1 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或发布涉及2-1-4的内容等;

  2-1-3-2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包括但不限于irc、newsgroup、提供在线聊天室服务、在线音频、视频服务以及其他超出虚拟主机应用范围的行为、程序、进程或软件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给乙方或者乙方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

  2-1-3-3 进行与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compile)工作或其他行为;

  2-1-3-4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2-1-3-5 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乙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2-1-3-6 其他超出乙方服务范围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2-1-4 甲方不得利用本合同虚拟主机或者乙方服务器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的信息、博彩有奖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2-1-5 甲方对进行或违反2-1-3和/或2-1-4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乙方或有关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6 甲方对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

  2-1-7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8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支持、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9 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对乙方的虚拟主机服务有任何不满,可以终止本合同,乙方将3-1的款项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初装费、软件许可费等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2-1-10 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享受了乙方的域名注册费用优惠的,依2-1-9终止本合同时应按照甲方普通域名注册收费标准补足余款。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本合同所称虚拟主机及服务器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的租用并进行虚拟主机的日常维护。

  2-2-2 乙方可以帮助甲方进行日常的数据备份,但不保证完全备份甲方虚拟主机上的数据。

  2-2-3 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帮助甲方充分地发挥虚拟主机的作用。

  2-2-4 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2-1-3、2-1-4、2-1-5、2-1-7和/或2-1-8而终止甲方虚拟主机运行的权利。同时乙方对甲方进行或违反2-1-3和/或2-1-4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对甲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2-2-5 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或第九条情形的出现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6 收取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基本费用:甲方租用安居型虚拟主机,空间大小  mb,电子信箱数量  个,年租金为   元,租用期1年。

  3-2 初装费: 元。

  3-3 扩展性能软件费用。甲方如果使用mysql数据库(uni×)或者sql、access、fo×pro等数据库,其费用包括(1)数据库使用费:  元/年。

  (2)初装费  元(一次性)。

  3-4 域名转移费用,每个     元(租用一部虚拟主机可以免费转移一个域名)。甲方转移  个域名,费用为  元。

  3-5 额外空间  mb,费用为  元;额外电子信箱  个,费用为  元。

  3-6 本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

  3-7 乙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收费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格履行。经协商一致,乙方为提高甲方配置而发生的额外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8 乙方保留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上述服务、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四条 用户选项

  域名:      甲方虚拟主机的域名是          ,位于国内。操作系统为 uni×。主机开通日期:   年  月。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3-6中的费用,包括租用虚拟主机第一年的费用和虚拟主机初装费等全部款项共计    元支付乙方。本合同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甲方在本合同期限结束之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但届时乙方对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履行本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六条 合同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由3-1确定,起始日从虚拟主机开通之日起算。在合同期限到达时,双方如果需要继续合作,应按照乙方届时有效的新的服务条款另签新合同。

  6-2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7-1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将剩余款项扣除3个月的费用后退还甲方;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2-1-9或2-1-10约定的情形的,从其约定。

  7-2 因甲方过错和/或甲方提出无理要求等原因,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把3-1中的款项全额退还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7-3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4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

  7-5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7-6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7-7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以天为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服务费损失。如果乙方及其服务器连续三天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非乙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本合同3-1注明的该型号虚拟主机年租金基本费用总额为上限。

  7-8如果甲方在虚拟主机上的应用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包括但不限于2-1-3所述的大量占用乙方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的行为,在乙方通知甲方后若甲方仍然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此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余款不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4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5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10-6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7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8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10-10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1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2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签署日为合同生效日。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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